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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部:加强资质信息化动态核查!多省已响应
  • 发稿时间:2024年11月15日     浏览次数:0    来源:互联网
  • 导读


    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其中明确,将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开展资质信息化核查行动!

    这一通知的发布,宣告今后将正式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建筑行业资质进行监管!


    住建部通知摘要如下


    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开展动态核查,及时公开核查信息。经核查,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并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后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取消标注。标注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


    强化平台数据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国建筑市场平台数据的监管,落实平台数据录入审核人员责任,加强对项目和人员业绩信息的核实。全国建筑市场平台项目信息数据不得擅自变更、删除,数据变化记录永久保存。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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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已有多个省厅积极响应,先后发文表示将加强企业资质信息化动态核查力度。相信此后其他省份将陆续开展频繁的核查动作。


    提醒各位建筑企业们,提前规划,做好准备,积极应对即将到来的资质信息化核查浪潮!



    重点内容如下


    江苏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内容摘要:

    企业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后,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我厅通过信息化手段,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对已经取得资质企业的注册人员、净资产(或注册资本)等指标开展动态核查,对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理。


    点击此处,查看通知原文。


    北京市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异常预警功能的通知》。

    内容摘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异常预警功能,将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嵌入审批系统中,定期开展比对,比对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建市规3号文的规定,对经系统比对发现的注册建造师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条件(以下简称资质不达标)的企业标注资质异常,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开已标注资质异常企业的信息,同时在其下载打印的电子证书使用件上同步进行标注。标注期间,资质不达标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点击此处,查看通知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使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内容摘要:

    由“桂建云”平台每月对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同步下行)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进行自动比对核查。


    经动态核查区内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通过“桂建云”平台发出预警信息,并对不合格资质进行异常标注。


    点击此处,查看通知原文。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正式运行的公告》。

    内容摘要: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现已正式运行。动态核查范围为工商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及参与我省工程项目建设的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动态核查将对企业的具体资质项进行标注,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标注为“满足”,不符合的标注为“不满足”。


    点击此处,查看通知原文。


    河南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内容摘要: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注册人员进行任职异常标注,相关人员完成整改后,取消标注。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被标注为任职异常的,不得作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有效人员使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使用频繁变更注册单位人员申报资质的企业采取人员现场核验等方式加大核查力度,并将聘用该类人员的企业作为资质动态核查重点对象。


    点击此处,查看通知原文。


    湖南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摘要:

    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注册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开展实时动态核查,依法及时公开核查信息。企业不满足相应标准规定的注册人员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数量要求的,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标注异常,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其实施差别化管理,经核查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或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暂扣、撤回、撤销或吊销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企业整改后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标注。标注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


    点击此处,查看通知原文。


    四川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动态预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优化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内容摘要: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动态预警是以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依托,应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照现行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标准,在实施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基础上,对有关人员数量不达标企业的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实时动态预警并公开的管理机制。


    点击此处,查看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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